教学科研

管理规定

管理规定


(一)教学目的

体育课是高校体育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,是高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,也是完成高校体育教育任务的基本途径。

体育课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体育教学过程和科学的锻炼过程,使学生增强体育意识,提高体育能力,增强体质,促进身心全面发展,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,受到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,成为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。

(二)教学任务

1.指导学生锻炼身体,增强体质,增进健康,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能和对环境的适应能力,促进身心全面发展。

2.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,提高学生的体育能力,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,建立正确的体育观念;较熟练掌握12项运动项目的基本理论知识、技术和技能,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,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。

3.培养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思想品德,树立正确的体育道德观,使学生具有勇敢顽强、团结进取、开拓创新、拼 搏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

(三)课程设置及时数分配

1.课程设置

  根据《学校体育课工作条例》、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教学指导纲要》的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,我校体育课为一、二年级本科学生必修课。目前我校体育课开设的类型有:体育选项课、体育保健课、体育理论课。

 (1)选项体育课:一年级第一和第二学期及二年级一、二学期开设,具体可选择的项目有: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网球、艺术体操、健美操、跆拳道、散打、轮滑、抖空竹等41个深受学生喜爱的运动项目。

 (2)体育保健课:对身体有疾患,且不能上正常体育课的学生所开设。

 (3)体育理论课:在第二学期集中在多媒体教室由专职教师讲授2学时。

2.教学时数分配

必修课:每周 2学时 ,每学期 16 周, 2 年共 128 学时。

(四)体育课考试内容与成绩评定

1.体育课考试内容包括体育理论基本知识与专项理论知识、专项技术和身体素质三部分。

2.体育课成绩由体育理论知识、技战术、素质、平时成绩和学生的考勤情况等几个部分评定,具体比例(略)

(五)体育学籍管理及规定

1.每学期开学,应向学生公布考试内容及评分方法。

2.严格考试制度。

3.学生每学期累计缺课1/3及以上者、旷课2次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,应重修。

4.学生旷课一次,从体育课总成绩中扣除20分,迟到一次扣2分。

5.一、二年级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应重修。

6. 关于保健课:身体有异常疾患或体质极弱的学生,由本人持医生证明并写出书面申请,经任课教师推荐,体育部批准后,方能上保健课。

7.保健课、选修课均按上述规定执行。

8.有关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成绩和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》的达标成绩,体育部将按有关规定计 算、统计、公布,不及格者由各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9. 关于代表队队员:队员成绩由各队教练员根据其运动成绩及训练表现评定。

10. 关于成绩报送:学生成绩统一在学期末由老师在我校本科教学网上填写,打印一式两份。成绩单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无误后,盖章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。